(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6日電)有公司發行免保票餘額過高,占淨值近10倍,引起金管會注意。由於票券業承銷有9成以上採包銷,為避免市場風險過高,金管會日前已發函要票券公會研議規範,票券業承銷時應檢視發行人的發行餘額占淨值比、負債比。

金管會統計,2016年1月4日票券市場免保票發行餘額為新台幣7559億餘元,2021年12月9日已達1兆5228億餘元,市場成長逾1倍,不過金管會發現,有部分公司過度發行免保票,更有一家公司免保票發行餘額占淨值近10倍,恐偏離財務結構健全性。

由於票券業承銷有9成以上都採包銷,為避免發行人財務不佳,使票券業包銷風險過高,金管會近日發函給票券公會,要票券公會近期內召集業者研議規範,票券商承銷時應檢視發行人免保票的發行餘額占淨值倍數、負債比,評估發行人資金需求及發行餘額占淨值倍數的合理性。

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指出,原先票券公會自律規範針對票券業「持有」同一企業、同一集團等訂有限額規範,不過若僅針對票券業持有限額作規範,沒有規範到發行餘額占發行人淨值比率,可能會有多家票券公司都對同一家公司辦理免保票承銷。

在此情況下,若單一家公司負債比過高,財務狀況不佳,將有影響票券市場疑慮,因此金管會希望票券公會針對「承銷」訂規範,檢視發行人發行餘額占淨值比率是否過高。

林志吉說,若參考證交法、公司法等相關規定的負債比率,負債不宜超過淨值2倍,若遠高於2倍就有偏離財務健全本質的疑慮,金管會也希望票券商辦理免保票承銷業務多注意。據金管會統計,目前票券業辦理的免保票承銷,共有15家公司發行免保票餘額占淨值超過2倍。

公司發行免保票,多半作為營運周轉金使用,為一年內的短期資金需求,較常發行免保票的公司包含金控業、台電等電力供應業、中油等油品供應業、汽車租賃業、金融租賃業及證券業等。

林志吉表示,金管會已函請票券公會修正免保票自律規範時,要考量發行人所需調整期間,採取逐步調降措施,避免對發行人短期資金籌措產生過大衝擊。

外界關注金管會從票券業承銷角度著手,控管發行人過度發行免保票以致負債比過高的情形,是否和打炒房有關,林志吉說,目前發行免保票餘額占淨值超過2倍的公司都沒有營建業,金管會也沒有發現有公司發行免保票、取得資金後灌到房市的現象。(編輯:潘羿菁)1110106